1月19日,《天津日报》宣布,中共中央批准金同志为天津市委委员、常委。 长安街知事(微信ID:Capitalnews)注意到金之前是天津市副市长。 金,一九六四年七月生,湖南江华人。1990年7月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,获得工业管理工程硕士学位,先后担任四川省科委政策研究室、微机推广应用办公室干部、海南省科技厅工业高技术处干部、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干部、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、海南航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运营部总经理、海南省社保局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。 1998年9月,金跨省赴广西工作,先后担任自治区劳动厅副厅长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、玉林市副市长、市委常委。 2003年5月,金当选为玉林市市长,2009年1月接任玉林市委书记,2014年1月调任防城港市委书记。 2018年1月,金再次跨省调动,北上天津担任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。2019年4月,兼任天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。 在担任天津市委常委之前,金在天津市政府主管生态建设、环境保护(节能减排)、自贸区、商贸、港口服务、服务业、合作交流、外事、涉港澳台事务、招商引资、组织大型活动等工作,并与归侨联合会、台联、贸促会进行了联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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